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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铁路集装箱等货物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26日讯

国家发改委26日称,2018年1月1日起,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1月1日起,将执行国铁统一运价电气化路段收取的电力附加费并入国铁统一运价,不再单独收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整车运输各货物品类基准运价不变,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的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